职业教育与中国式现代化共生发展,发挥着服务经济发展和支持产业现代化的重要作用。产教融合是衡量职业教育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志,是实现教育链、产业链、供应链、人才链与价值链有机衔接的重要举措。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围绕“赋能”和“提升”,提出5方面19条政策措施。这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的系统谋划,是新时代高质量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顶层设计,对于加快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的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格局,持续优化人力资源供给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案》是冲锋号:体现了推动形成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格局的奋斗决心和强大意志

职业教育肩负着向社会输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育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的职责,是推动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不竭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深化产教融合的政策文件,我国已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范式。但从实践层面来看,产教“合而不融”的问题仍然存在。职业院校容易“剃头挑子一头热”,部分校企合作仅停留在协议层面或劳务用工的“表层”,企业未能深入参与到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来,严重制约了产教融合水平和效能的持续提升。在此背景下,《方案》的出台回应了教育呼声和产业需求,体现了党和国家以推动构建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格局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决心和意志。

二、《方案》是指南针:明确了推进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的重要抓手和行动目标

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把职业教育作为技能人才培育的主阵地,是实现我国制造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等重大现代化战略部署的重要保障,是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好人才之基的应有之义。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和产教融合型企业是推动职业教育与制造业市场需求的有效契合的重要抓手。一方面,《方案》明确了建设主体的量化目标,提出启动遴选第二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和第二批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到2025年,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达到50个左右,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充分发挥试点城市和企业的突破和引领带动作用。另一方面,《方案》强调了机制的政策保障,提出“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健全完善,各类资金渠道对职业教育投入稳步提升”,最终通过三年融合赋能行动,使产业需求更好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逐步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三、《方案》是任务书:指明了加速产教深度融合的改革方向和务实举措

一是“实”字为先,明确重点措施。《方案》从推动形成产教融合头雁效应、夯实职业院校发展基础、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激励扶持组合举措等5个方面提出了19项改革措施,既明确了产教深度融合的发展方向,也厘清了构建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

二是“准”字为要,聚焦重点行业。《方案》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紧密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明确提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储能、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等行业深入推进产教融合,以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产业重大需求。

三是“新”字为本,指明教改方向。《方案》明确了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改革方向,如优先发展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加快建设护理、康养、托育、家政等人才紧缺专业等,有效针对产业链、人才链的短板弱项,积极推进学科专业体系与制造业转型升级相适应。同时,《方案》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职业院校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四是“引”字为重,提升企业意愿。《方案》提出,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实行校企联合招生、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同时,打造以产业园区为基础的市域产教融合新型载体,发挥职教集团(联盟)、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产教融合共同体作用。

五是“全”字为基,完善激励扶持。各级地方政府是贯彻落实政策措施的主体。《方案》提出,支持地方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落地政策,进一步健全“金融+财政+土地+信用”多元化激励体系,包括加大金融政策对产教融合项目和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产教融合型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按规定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加大多种土地出让方式加强建设用地供给等激励扶持政策。

四、《方案》是规划图:健全了产教深度融合的长效机制和社会氛围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领导是构建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格局的根本保证。《方案》提出,各地发展改革、教育、人社等部门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健全协调机制,将各项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责任到人。

二是营造良好氛围。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技术技能人才的氛围,是促进产教融合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方案》提出,组织遴选并编辑出版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典型案例,召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经验交流现场会,推介有关地方、学校和企业的经验做法,挖掘宣传基层和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

三是强化经验推广。试点城市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及时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经验,能够有效发挥突破和引领带动作用。《方案》提出,各地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特别是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有效措施,要及时总结提炼,符合条件的在全国复制推广。(王明姬,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