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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

      为展现中职学生精神风貌和国家奖学金育人成果,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中职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发奋读书,不懈奋斗,经研究,决定面向2019年度全省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中职国家奖学金获得者评选 “国家奖学金标兵”(以下简称:“国奖标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一)选树标杆。通过“国奖标兵”评选活动,为全省中职学生树立资助育人典型和精神标杆,激发榜样力量,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二)宣传中职国家奖学金政策。通过评选活动,使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国家资助政策,促进政策贯彻落实,推动我省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主办,由河南省经济技术中等职业学校承办。为便于组织协调,成立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奖标兵”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以及承办学校负责人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资助中心),负责具体工作。(组委会及办公室人员组成情况见附件1)

      三、参评对象

      2019年度全省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中等职业学校“国奖标兵”评选活动,分各地初选、省级初选、网络投票、现场决赛和巡回报告五个阶段,从2019年12月开始,至2020年6月底结束。各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初赛。

      时间:2020年3月25日前。

      1、市县初赛。各省辖市和直管县(市)教育部门对所属中职学校组织初选,严格按照“国奖标兵”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确定本地参加全省复赛的候选人,于2020年3月20日前报送复赛参赛人员信息(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3)。

      2、省属中职学校和全省技工院校初赛。第一环节:报送参赛候选人。各学校按照下述规则于2020年3月13日前报送参赛候选人:2019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在10名(含)以内的,每校选报1名学生参赛;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在10-20名(含)范围的,每校选报2名学生参赛;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在20-30名(含)范围的,每校选报3名学生参赛,以此类推。第二环节:确定复赛候选人。2020年3月25日前,由主办单位会同大赛承办学校组织专家,按照附件2中推荐名额分别确定省属中职学校复赛入围人员和全省技工院校复赛入围人员,其中大赛承办学校的参赛学生直接进入复赛,不占用附件2中推荐名额。

      第二阶段:复赛。

      时间:2020年3月31日前。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第一阶段初赛入围的“国奖标兵”候选人按照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两个组别,分别进行审核,共确定30名入围全省决赛的候选人。

      第三阶段:网络投票。

      时间:2020年4月25日前。

      本阶段对30名入围全省决赛的候选人,分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两个组别面向社会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结果占选手最终成绩的5%。具体投票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第四阶段:决赛。

      时间:2020年4月30日前。

      在承办学校举行“国奖标兵”现场决赛。入围省级决赛的候选人按抽签顺序依次上台演讲,组委会结合网络投票结果,评选出10名2019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奖标兵”,现场颁奖。具体决赛时间及比赛规则另行通知。

      第五阶段:巡回报告。

      时间:2020年5月-6月。

      由主办单位成立2019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奖标兵”报告团,深入各市县及省属学校进行优秀事迹宣讲。同时编辑出版《2019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标兵”事迹选刊》。

      五、奖项设置

      对本次活动设立相应的奖项并由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证书:

      (一)对决赛前10名学生,授予“河南省2019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标兵”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二)对进入决赛的其余学生(除去10名国奖标兵获得者),授予“河南省2019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标兵提名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三)对进入复赛且未进入决赛的学生,授予“河南省2019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标兵推荐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四)对进入决赛的学生所在学校和学校所隶属的省辖市或直管县(市),颁发优秀组织奖;

      (五)对所有进入复赛学生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荣誉证书,其中,每位“国奖标兵”或“国奖标兵提名奖”学生的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每位“国奖标兵推荐奖”学生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按照附件3-1指导教师排名顺序取前两人)。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国家奖学金标兵评选活动是充分展示我省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风采的重要举措,对于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引领全体中职学生对照标杆、向更高的目标奋进具有重大意义。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做好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把握导向。各地、各学校要突出活动的广泛性,通过媒体宣传、设立专门机构等方式,深入动员,努力使更多的学生了解并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坚持立德树人宗旨,把培养优秀人才作为活动的首要目标。

      (三)深入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及成长成才事迹的宣传工作,将其作为立德树人和资助育人的有力抓手,围绕活动内容,在校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全省中职学生树立精神标杆,激发榜样力量,引导和鼓励更多学生加强修养,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成长成才。

      联系人:

      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黄  骥0371-65796051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杨哲理0371-69690103

      河南省经济技术中等职业学校        李笑满 13803845460

      附件:1.2019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标兵”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2.2019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标兵”推荐名额分配表

      3.2019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标兵”初选人报送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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