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动态
项目计划
  • 当前位置:首页 >
  • 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报送落实《学校食品 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卫生健康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

      2019年2月20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为总结《规定》实施两年来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地教育部门牵头,会同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全面总结《规定》实施两年来的主要进展和成效、问题与不足,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报告。

      报告要求文字简洁,数据准确,条理清楚,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请于2021年6月18日前将报告统一报送教育部,抄送市场监管总局、卫生健康委,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教育部樊泽民010-66096849  tfwssj2@moe.edu.cn;市场监管总局王群010-88330402 cyjgec@samr.gov.cn;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袁伯华010-68792914010-68791474(传真)。

    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年6月3日

    河南库歌职业培训学校(变更为河南库歌职业培训学校股份公司

    备案/许可证号为:豫ICP备16027912号

    河南库歌职业培训学校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22933883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