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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年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拟予激励支持省(区、市)名单的公示

      根据《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区、市)激励措施实施办法》,遴选了2021年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拟予激励支持省(区、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我司反映,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人:综合改革处 卢昊。

      联系电话:010-66097741。

      附件:2021年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拟予激励支持省(区、市)名单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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